商之橋信息交流網
 

海航體系內融資 再發內部信托向員工籌資5億

   日期:2013-04-16     來源:本站    作者:admin    瀏覽:1113    評論:0    
核心提示:本報記者 冀欣 北京報道對于一直以高負債運行模式著稱的海航系來說,關于融資總有說不完的故事。近日,一款海航集團股權收益權受讓信托計劃,因收益率高達13%,而認購金額門檻僅為1萬元引發了市場的強烈關注。據了解,這款信托計劃實際為定向針對海航集團內部員工發行的產品,由員工出資,再匯總以工會等機構的名義參與信托計劃認購,為集團股東提供流動資金。而擔任本次信托計劃發行管理角色的機構渤海信托,也是海航旗下子公司。可以顯見,版圖龐大的海航系已可在集團封閉的產業和金融鏈條內,利用信托財務杠桿,完成單個項目的融資和運作。
本報記者 冀欣 北京報道對于一直以高負債運行模式著稱的海航系來說,關于融資總有說不完的故事。近日,一款海航集團股權收益權受讓信托計劃,因收益率高達13%,而認購金額門檻僅為1萬元引發了市場的強烈關注。據了解,這款信托計劃實際為定向針對海航集團內部員工發行的產品,由員工出資,再匯總以工會等機構的名義參與信托計劃認購,為集團股東提供流動資金。而擔任本次信托計劃發行管理角色的機構渤海信托,也是海航旗下子公司。可以顯見,版圖龐大的海航系已可在集團封閉的產業和金融鏈條內,利用信托財務杠桿,完成單個項目的融資和運作。而事實上,這樣的模式已在其內部運行多年,并成為海航系重要的資金來源之一。內部發行信托投資門檻僅1萬以1000的整數倍增加。信托期滿,海南交管控股有限公司和洋浦建運投資有限公司回購股權收益權,渤海信托將資金交付委托人,委托人將回購本金及回購溢價款支付給員工。而此處充當“委托人”角色的并非員工本人,而是所在企業或工會。說明書中明確提出,信托的認購方式為,由員工直接向所在單位交款,并與所在單位(企業或工會)簽訂《委托信托協議書》。說明書稱成立此信托計劃的目的在于“充分利用集團內部金融平臺優勢,讓廣大員工充分分享集團發展成果”,“鼓勵員工支持集團發展,分享企業成長,提高員工閑置資金的收益率”。其實早在兩年多前,這一模式的融資安排便有了如出一轍的操作。2010年,同樣由渤海信托操刀,海航集團工會委員會單一資金信托推出。信托資金同樣受讓海南交管控股、洋浦建運投資持有的海航集團股權的收益權,信托期滿,兩家公司回購股權收益權,渤海信托將資金交付海航集團工會,海航集團工會將回購本金及回購溢價款支付給員工。而在這筆融資項目的說明書中也明確表示,海南交管控股有限公司和洋浦建運投資有限公司將募集資金用于向海航集團增資。但與今年推出的集合信托計劃不同的是,當年的操作,設立的是指定用途的單一資金信托。而信托募資規模也比今年略少一點,為3億元,年化收益基本持平為12.5%,期限同為2年。而在2010年版本的內部信托計劃中還特別提出,海航集團為海南交管控股有限公司和洋浦建運投資有限公司回購股權收益權的義務出具承諾函,若兩家公司未能如約還本付息,則海航集團根據《承諾函》代為履行義務。記者獲取的此款信托計劃說明書顯示,上述信托計劃總規模5億元,用于受讓海南交管控股有限公司、洋浦建運投資有限公司持有的海航集團股權的收益權。產品預期年收益率13%,按年付息,到期一次性還本。信托發行期為2013年4月8日至2013年4月22日,期限24個月,發行范圍僅限海航集團內部正式員工,認購起點金額1萬元。海航體系內融資術樣本: 再發“內部信托”向員工籌資5億據記者調查了解到,類似這樣的內部融資計劃海航集團年年都會推出,自愿原則,動輒10%以上的預期收益率也被看做員工的福利之一,而據公司內部人士透露,此前也從未出現過未能足額收回本息的情況。早在2009年底,海航集團還曾通過渤海信托向員工內部發行“廣州中央海航酒店集合資金信托計劃”,規模近7億元,以信托資金向廣東興華實業有限公司增資,期限20個月,該信托計劃于2011年8月25日終止。清算報告中顯示,信托計劃向銀行支付手續費321.50元后,可供受益人分配的信托收益為1.39億元,年收益率達到預期12%。事實上,這樣的融資手法在不少大型集團內都早已不鮮見,大多認購起點5萬-10萬元,預期收益在10%~15%,基本模式為,第一步先以工會名義與職工簽訂《授權委托協議書》,完成資金從職工向工會的交付。第二步由工會與信托公司簽訂合同,完成資金從工會向信托專戶的劃轉交付,信托公司再把募集資金發放給公司。約定的還本付息日到來時,信托公司將資金劃撥至工會指定賬戶,再由工會按協議書約定向職工分配收益。為了擴大融資來源,中鐵五局曾委托興業信托設立規模三億元的單一資金信托,并制定了詳細的集團內部募資計劃,多次召開動員大會,號召內部員工出資,認購門檻僅為5000元。而在貸款諸多受限的時日里,不少房地產企業也頻繁借助發行信托內部認購的方式來補充資金,或用于開發新項目,或用來償還此前貸款。據北京一位信托業務部人士透露,他所在的公司便曾為一家中型房地產企業操刀了類似產品,因為內部員工對企業的情況更為熟悉,募集資金十分快速順利,甚至有不少外部人士想參與都只能托關系借助內部員工的名義認購。(21世紀經濟報道)
 
打賞
 
更多>同類資訊
0相關評論